今年以来,门源县法院立案庭严格落实审鉴分离,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了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
门源县法院在司法鉴定工作中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严格管理,规范运行。一是严格移送标准,规范委托流程,约束鉴定期限,使对外委托有章可循、有矩可蹈,做到程序规范化、手续合法化、操作透明化,切实提高了鉴定工作效率;二是建立司法鉴定案件台账,详细登记鉴定事项接收时间、办案部门、委托机构、委托时间、发回时间等案件信息,对所有需要进行鉴定的案件由立案庭专人统一编号、统一办理,并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签收,并立即启动程序,及时跟进督促;三是强化司法技术鉴定与审判执行的协作配合。由审判部门启动鉴定程序,确认委托事项、依据和范围;收集和确定鉴定材料,确定评估基准日,制作对内委托表及移送清单移送至立案庭,立案庭专人负责组织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并移送鉴定材料;四是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择对外委托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选择鉴定机构,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我院再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通过多项举措的落实,司法鉴定工作进入快车道,有利的助推了审判工作,鉴定时间大为缩短,从以往的60天,缩短为现在的35天。
数据引用来源: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09-2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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