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黟县法院组织一起交通事故电脑随机抽选司法鉴定机构,启动了我院第一例诉前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由“诉中”变为“诉前”,压缩审理周期,让办案有力提速,促纠纷有效分流,同时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2019年6月6日,陈某酒后驾驶二轮自行车从黟县县城老汽车站工地出发,行驶至黟县碧阳镇西武西关油榨路段,恰遇项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两车会车时相碰撞,致陈某、项某倒地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现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查明案件事实及其损失,申请了诉前委托鉴定。
为及时、便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满足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和多样需求,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黟县法院探索建立了诉前鉴定制度,强化诉前鉴定引导,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鉴定、评估委托服务窗口,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诉前鉴定、评估有关知识,一次性告知诉前鉴定的程序;并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作诉前鉴定“便民卡”,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提升案件质效。
数据引用来源:黟县人民法院 2019-11-22/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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