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指导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管理,规范质量风险管理,提升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
1.0.3 住宅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residential building inherent defects
是指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能发现的,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质量原因造成的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要求,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工程质量缺陷。
2.0.2 工程质量缺陷 construction quality defects
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3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 risk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inherent defects
是指引起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不确定因素。
2.0.4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
IDI)
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由于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被保建筑物的物质损坏,而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2.0.5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是指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的负面作用,而采取的识别、分析、评估、应对(控制)的一系列协调活动。
2.0.6 风险管理机构 technical inspection service(TIS)
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根据被保险住宅工程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条款约定,对被保险住宅工程的质量潜在缺陷风险实施辨识、分析、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最终对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管理合同责任的第三方法人机构。
2.0.7 投保人 applicant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住宅工程的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相关法人单位。
2.0.8 保险人 insurer
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住宅工程的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0.9 被保险人 insured
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住宅工程的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2.0.10 保险合同 insurance contract
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0.11 风险管理合同 technical inspection service contract
是指针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保险公司与风险管理机构签订的依法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委托合同。
2.0.12 信息管理系统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是指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基础,满足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管理服务的需要,并实现相关业务的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统计、分析等处理的信息系统。
2.0.13 回访期 review period
是指在被保险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后、保险赔偿责任期开始前对被保险的住宅工程进行回访和提供风险控制建议的期间。
2.0.14 保险期限 insurance period
是指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有效期,由合同签订双方协商决定。
2.0.15 保险等待期 insurance waiting period
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时间段。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中,特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险赔偿责任开始前的时间段。
2.0.16 保险赔偿责任期限 period of insurance liability
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自被保险项目缺陷保险等待期结束之日起算,至不同保障范围对应保险期限结束为止。
43 基本规定
3.0.1 风险管理机构应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风险管理合同要求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风险管理。
3.0.2 风险管理机构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诚信、严谨、科学地开展相关技术风险管理服务。
3.0.3 风险管理的技术人员应遵循应有的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技术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标准;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各方技术信息、专利及商业机密。
4 风险管理机构工作范围
4.0.1 风险管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应与保险公司承保的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单责任范围一致。
4.0.2 风险管理工作范围涵盖建筑工程实施的多个过程,从勘察、
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保险等待期结束。
4.0.3 风险管理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对基本承保范围内的工程进行
风险管理,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风险管理范围包括:
1)
整体或局部倒塌;
2)
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 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
破损、断裂;
4)
阳台、雨蓬、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
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5)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
质量潜在缺陷。
2
保温和防水工程的风险管理范围包括:
1)
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
2)
地下、屋面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
3)
外墙、外窗以及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漏;
4)
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
4.0.4 风险管理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对投保人增选附加的投保内容
进行风险管理,包括室内二次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窗户及幕墙、7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供热、通风与供冷系统工
程及室外台阶、坡道、散水、花池、自行车棚、围墙、围栏、小区
大门、停车场、内部道路等工程。
1
装修工程的风险管理范围包括:
1)
顶面、墙面抹灰层脱落;
2)
吊顶、地面、墙面、踢脚线等开裂、变形、脱落;
3)
涂饰层泛碱、脱落;
4)
瓷砖脱落;
5)
外墙饰面层变形、破损、脱落。
2
窗户及幕墙的风险管理范围包括:
1)
构件出现超过设计规范要求的变形;
2)
玻璃自爆;
3)
中空玻璃漏气;
4)
玻璃脱落。
3
室内二次结构的风险管理范围包括室内二次结构构件出现
超过设计规范要求的变形和开裂。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供热、通风与供
冷系统工程所涉及的风险管理范围是因为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出现
的损坏。5 风险管理流程与方法
5.1 风险管理流程
5.1.1 风险管理机构应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
险管理委托协议内容进行质量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报保险公司审核备案。
5.1.2 风险管理机构应参加由保险公司组织的建设单位、风险管理
机构和参建单位共同参与的风险管理交底会。
5.1.3 风险管理机构应根据保险公司审核批准的《风险管理工作计
划》、风险管理交底会议规定事项,结合项目特点对工程项目进行全
过程风险管理。
5.1.4 风险管理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保险
等待期五个阶段,各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如下所示:
1 风险管理总流程:涉及到全周期风险管理,从勘察设计阶
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等待期明确了
风险管理应完成的重要事项,见图 5.1.4-1。
2 勘察设计阶段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机构参与本阶段风
险管理交底会,针对在勘察设计阶段应完成的事项进行说明,通过
施工现场踏勘和工程资料收集,系统评估工程的各项风险,并提交
《初步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勘察设计阶
段风险评估报告》,见图 5.1.4-2。
3 施工准备阶段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机构参与本阶段风
险管理交底会,针对风险管理机构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的事项进
行说明,风险管理机构在该阶段应移交《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提
89
供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对施工准备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风险分析,见图 5.1.4-3。
4 施工阶段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机构参加本阶段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的首次监督交底检查,针对应完成的事项进行
说明,并根据《风险管理工作计划》进行过程检查。过程检查后出
具《施工现场检查记录》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在该阶段最后
应提供
《最终风险评估报告》,见图 5.1.4-4。
5
竣工验收风险管理流程:针对风险管理机构在竣工验收阶
段应完成的事项进行说明,风险管理机构在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
节点,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其中的风险情况,
并对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进行整体评价,最终提交《竣工风险评估
报告》,见图 5.1.4-5。
6 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风险管理流程:针对风险管理机
构在保险等待期应完成的事项进行说明,风险管理机构在保险等待
期应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检查,并在保险理赔责任生效前三个月至
少进行一次实地复查。通过检查前期风险点整改情况以及等待期住
户反馈情况,督促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并确认完成整改,最终由建设
单位、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进行共同核查,见图 5.1.4-6。
7 风险追踪工作流程:对于风险管理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
应提交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对于存在
争议的问题,应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风险管理机构
应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追踪,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记录并销项,
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反馈,督促参建单位进行整改,见
图 5.1.4-7。图 5.1.4-1 风险管理总流程
1011
施工现场踏勘
工程资料收集
评估技术
风险
评估施工
环境风险
评估组织
管理风险
评估经济
风险
向保险公司提交《初步风险评估报告》
向保险公司提交《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参与本阶段风险管理交底会
《勘察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
图 5.1.4-2 勘察设计阶段风险管理流程
参与本阶段风险管理工作交底会
移交经保险公司批准的
《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提供施工准备阶段风险
管理工作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
工方案风险分析
施工准备资料风险分析
审批
是否
齐
全、
合规
施工
部署
是否
有针
对性
施工
方案
是否
进行
论证
对特
定工
序重
点审
查
编制
内容
是否
齐全
编制
依据
是否
准确
图 5.1.4-3
施工准备阶段风险管理流程12
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组织开展的首次监督交
底检查
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过程检查
现场查勘
总结会议
资料准备
工序检查
实体检查
资料审查
功能试验
《施工现场检查记录》
督促参建单位进行整改
《最终风险评价报告》
图 5.1.4-4 施工阶段风险管理流程
工程完工后
竣工验收节点
分析
风险
评价
承保
汇总
过程
提交
《竣工风险评估报告》
图 5.1.4-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风险管理流程13
是否整改?
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检
查
使用
者相
关反
馈、
投诉
缺陷
及其
维修
记录
调查
其他
风险
前期
未销
项风
险点
督促参建单位整改
建设单位、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共
同核查
保险理赔责任生效前三个月至少
进行一次实地复查
《质量风险复查评估报告》
是
否
图 5.1.4-6 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机构向保险公司提交风
险评估报告
保险公司向建设单位提交风险问
题清单
是否同意整
改?
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
建设单位提交质量风险整改回复
和监理验收情况
TIS机构风险问题追踪
保险公司与建设单位沟
通协调
保险公司和建设单位寻找共同认
可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
机构鉴定
TIS机构进行风险记录并销项
TIS机构记录风险问题
存在争议
同意整改
未整改
整改不及时
整
改
不
到
位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问
题
已整改
无质量缺陷问题
隐蔽无法追踪
或无法整改
图 5.1.4-7 风险追踪工作流程14
5.2 风险管理方法
5.2.1 风险管理的检查以资料检查和实体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施工阶段每月开展风险检查应不少于二次,缺陷保险等待期内,开
展风险检查应不少于四次。具体检查内容见表 5.2.1:
表 5.2.1
风险检查具体内容
检查内容
具体工作
资料
审查施工方案及设计文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报告抽查,如
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资质、重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重要
专项施工方案等
工序
检查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工序的实施和
验收是否合规等
实体质量
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内容包括结构及装饰的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等
功能实验
针对某些特殊功能应该进行功能实验,如防水工程的蓄水、淋水试验,针对管
道的压力试验等,风险管理机构可采取查阅资料、自行检测、见证等方式开展
5.2.2 风险等级标准划分可通过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可能引发出
险损失进行等级标准划分。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描述及等级标准见
表 5.2.2-1,风险事件可能引发出险损失及等级标准见表 5.2.2-2,风
险等级判定标准见表 5.2.2-3。
表 5.2.2–1
风险发生概率等级标准
表 5.2.2–2
风险事件造成的出险损失等级标准
等级
轻微
(D)
一般(C)
中等(B)
严重(A)
损失额
C<10 万元
10万≤C<100万元
100万≤C<500万元
C≥500万元
等级
1 级(
1)
2 级(
2)
3 级(
3)
4 级(
4)
概率描述
不太可能
偶尔
可能
非常可能
区间概率
P<0.1%
0.1%≤P<1%
1%≤P<10%
P≥10%15
表 5.2.2–3
风险等级评定表
风险发生
概率等级
风险损失等级
D
C
B
A
1
Ⅰ
Ⅱ
Ⅱ
Ⅲ
2
Ⅱ
Ⅱ
Ⅲ
Ⅲ
3
Ⅱ
Ⅲ
Ⅲ
Ⅳ
4
Ⅲ
Ⅲ
Ⅳ
Ⅳ
注:Ⅰ 代表轻微风险,Ⅱ 代表一般风险,Ⅲ 代表中等风险,Ⅳ 代表严重技术风险。
5.2.3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管理应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以及
风险造成后果的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风险等级分类、
接收准则和管理方法见表 5.2.3。
表 5.2.3 风险等级分类、接收准则和管理方法
风险等级
风险定义
接受准则
管理方法
轻微风险
轻微影响结构安全、使用
功能,或发生概率低,或
可能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
质量缺陷。
有条件接受
1 参建单位应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
间予以整改。
2 风险管理机构保持关注,监督落
实,降低风险。
一般风险
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
或发生的概率较低或可能
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的质
量缺陷。
不可接受
1 参建单位应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
间予以整改。
2 风险管理机构对整改措施进行评
估确认,降低风险的范围、程度的
扩大。
中等风险
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
或发生的概率较高或可能
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的质
量缺陷。
不可接受
1 参建单位应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
间立即整改。
2 风险管理机构对整改措施进行评
估确认,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
降低风险的范围和程度。
严重风险
严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
全、使用功能,或事故频
率高,或可能造成严重的
财产损失或产生恶劣的社
会影响的质量缺陷。
不可接受
1 风险管理机构一旦确认风险,应
立即上报质量监督机构。
2 参建单位应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
间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风险降
级直至销项。
3 风险管理机构对整改措施进行评
估确认,防止风险范围、程度的扩
大。16
6
风险管理内容
6.1
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
6.1.1 风险管理机构应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风险管理委托协议》内容,按项目实施进程,分阶段、分专业进行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针对不同项目特点编制《风险管
理工作计划》。《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地址、建筑规模、结构类型、参
建单位、主承保保险公司、保单内容及保险责任、项目计划开工日
期、计划竣工日期、项目风险管理机构介入日期和介入时项目的进
程等;
2
项目风险管理机构团队成员信息、投入的设施设备;
3
风险管理服务内容:风险评估范围、过程检测方法、过程检
查频次安排、沟通协调的组织构架及工作流程等;需要建设单位及
保险公司协调配合的相关事宜;
4
风险管理的方法、措施、工具和数据以及风险跟踪的要求;
5
过程中需重点控制的节点、工序、阶段和部位;
6
拟出具的报告或形成的成果文件.
6.1.2
风险管理机构应参加风险管理交底会,在风险管理交底会上
应做如下工作:
1
介绍风险管理团队人员及其分工;
2
向项目参建各方递交《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3
介绍风险管理的目的、依据、方法和工作流程;
4
介绍风险管理的服务内容;17
5
介绍过程中质量控制风险点、检查方式等;
6
阐明需要参建各方和保险公司协调配合的相关事宜;
7
收集相关技术文件;
8
形成风险管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
6.1.3
风险管理机构根据收集的参建单位和工程项目信息,进行分
析风险识别、风险分析。
6.1.4 在整个项目的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机构应依据工程质
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判断单一质量缺陷的风险等级。
对于防水、保温、主体结构等阶段进行风险评估,应综合风险事件
发生概率和造成的损失进行风险评价。
6.1.5 风险管理机构应根据保险公司审核批准的《风险管理工作计
划》、风险管理交底会议定事项,结合项目特点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险等待期
阶段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6.1.6 过程检查是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的重要工作,应贯穿工程
实施的全过程,其目的在于验证承保范围内的工程实际风险是否在
可接受水平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的建议,及时向保险公司和参建单
位反馈工程的风险变化过程。应对需要的相关文件进行风险分析,
对事故报告应进一步分析其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衍生风险。参建单
位对过程检查中所列举的风险点应主动归纳总结,采取合理的预控
措施。检查后应编制《过程风险评估报告》,《过程风险评估报告》
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地址、平面总图、建筑规模;参
建企业、主承保保险公司、项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风
险管理机构介入日期和介入时项目的进程等;18
2 确定检查的内容,包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岩土、建筑、结
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各相关专业及其他专项工程等;
3
检查时的项目实施进度及环境气象条件;
4
过程检查的工作内容描述:包括检查范围、检查情况描述、
检查发现的质量缺陷及潜在风险分析提示、风险问题的处理建议;
5
前期遗留风险的动态跟踪及评价;
6
本次风险检查及缺陷清单;
7
结论和建议;
8
下次查勘工作计划。
6.2 勘察设计阶段风险管理
6.2.1 风险管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一起参加勘察设计阶段的风险管理
工作交底会,交底会上向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移交经过保险公
司批准的勘察设计阶段《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介绍勘察设计阶段
风险管理工作流程。
6.2.2
勘察设计阶段的过程风险管理工作,按工程实施的方案设计
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对勘察设计阶段的过
程检查工作,负责过程检查的技术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
项目信息和资料以便风险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所
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
1
技术人员需根据之前过程检查中获得的信息,了解勘察设
计进度,及时收集勘察设计阶段技术风险管理需要的文件;
2
针对勘察设计文件的风险分析,准备好沟通协调所必需的
资料,包括前期风险跟踪清单、检查表单和其他技术研究资料等。19
6.2.3 勘察设计阶段的过程检查工作一般以资料查阅、复核、验证
及会议讨论的形式进行。勘察设计阶段风险管理需要的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参建单位的资信、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资质等;
2
岩土工程勘察检测设备、仪器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3
设计文件使用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成果进行设计,设计文
件的深度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4
设计文件批复、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
5
设计交底文件;
6
设计变更文件。
6.3 施工准备阶段风险管理
6.3.1 风险管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一起参加施工准备阶段的风险管理
工作交底会,交底会上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移交经过保险公司批
准的施工准备阶段《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介绍施工准备阶段风险
管理工作流程。
6.3.2 施工准备阶段风险管理需要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参建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等;
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
施工进度计划;
4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计划;
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6.3.3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施工准备资料进行风险分析,主要内
容包括:20
1 施工现场道路、临水、临电是否具备了开工条件,存在哪些
风险;
2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已经到位,存在哪些风险;
3
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是否到场并性能良好,存在哪些风险;
4
施工材料是否到场并检测合格,存在哪些风险。
6.3.4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风
险分析,主要内容包括:
1
编制依据是否准确,存在哪些风险;
2
编制内容是否齐全,存在哪些风险;
3
审批是否齐全、合规,存在哪些风险;
4
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
管理计划等是否有针对性,存在哪些风险;
5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了论证,存在哪些
风险;
6 对容易出现质量缺陷的工序进行重点审查、重点分析
1)
地基基础工程应详细列出地基基础处理工程做法和施
工工艺,重点分析影响沉降的质量缺陷风险;
2)
主体结构应详细列明钢筋、混凝土的施工工艺,重点
分析影响主体结构承载能力的质量缺陷风险;
3) 二次结构工程应详细列明墙体压筋、砌体砌筑、圈梁、
过梁、构造柱的施工工艺,重点分析影响二次结构开
裂的质量缺陷风险;
4)
保温工程应详细列出建筑保温工程做法和施工工艺,
重点分析保温结构开裂脱落的质量缺陷风险;
5)
防水工程应详细列出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室内防21
水,拼装接缝防水、预留洞口防水工程做法和施工工
艺,重点分析防水渗漏风险。
6.4 施工阶段风险管理
6.4.1 风险管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一起参加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
开展的首次监督交底会议,交底会上向质量监督机构上报经过保险
公司批准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介绍施工阶段风险管
理工作流程。
6.4.2 在施工阶段,应开展下列风险管理工作:
1 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的首次监督交底检查,向
建设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就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交底;
2 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协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
质量风险检查,检查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风险和工程实体质量潜
在缺陷风险。编制《施工现场检查记录》和《最终风险评价报告》;
3 检查施工单位下列质量风险管理行为:
1)
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
涉及主体结构的重大变更需委托原设计单位办理设计
变更手续,重新报送施工图审查;
3)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专家评审情况:
新技术、新工艺需完成建设工程技术专家评审论证后
方可使用,新材料、新设备需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
进行试验、检测合格;
4) 建筑物沉降观测、工程质量检测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5)
住宅工程质量是否组织实施了分户验收;
6)
是否编制了原材料检测方案和工程实体检测方案。22
6.4.3 对施工阶段的过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过程管理的技术人员
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所有必要的项目信息和资料,以便风
险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 技术人员需根据之前过程检查中获得的信息,了解现场的
施工进度状况,及时收集施工阶段风险管理需要的文件;
2 选择检查区域,确定检查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
程内容;
3 技术人员需根据确定的检查内容,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包括
要检查区域的平面布置图、前期风险跟踪清单、检查表单等;
4 技术人员需根据本次检查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检测设备。
6.4.4 施工现场风险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召开预备会、现场查勘、召
开总结会三个阶段,详细内容如下:
1 风险管理机构技术人员进场后,组织召开预备会,与参建单
位沟通,了解自上次查勘以来工程进展情况和事故情况,了解前次
查勘提出的风险点的处理情况;查询施工现场资料;
2 风险管理机构技术人员根据确定的本次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所检查的区域和构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并记录在本次过程风险评估
报告中,检查过程中应对前次查勘的风险点进行验证;
3 检查结束后,风险管理机构技术人员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就
过程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风险进行沟通,提出整改建议。
6.4.5 施工阶段的过程检查频次应按《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要求
结合施工进度安排,且应不低于每月两次。
6.4.6 施工阶段风险管理需要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记录文件(含施工中的设计变更);
2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23
3
试验、检测、监测资料;
4
监理资料;
5
其他资料
6.4.7 监理单位应配合风险管理机构检查下列内容:
1
检查施工过程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记录的记录;
2
检查质量问题及事故的闭合情况;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
4
检查监理日志、周报、月报及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5
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的资格;
6
向监理单位核实见证样品的真实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6.4.8 施工单位应配合风险管理机构检查下列内容:
1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
按施工方案实施的一致性、符合性;
3
检测方案和检测报告;
4
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报审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
明文件,材料复验检测报告;
5
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情况;
6
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理和退场记录;
7
质量控制资料应当与施工进度同步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
8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工序质量管理、隐蔽工
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9
质量通病防治落实情况;
10
风险管理机构提出的质量风险点的闭环情况;
11
对到货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保管和使用情况;24
12 对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
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13 施工单位资质、人员的资格。
6.4.9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应配合风险管理机构检查
下列内容:
1
企业按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认可证书的情况;
2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3
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成品保护措施。
6.4.10
检测单位应配合风险管理机构检查下列内容:
1
检测单位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计量认证资料。确保在检
测项目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不存在单位无资质、人员无资格、
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质量检测的行为;
2 根据各方确认的原材料检测方案、实体检测方案开展质量
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受控。
6.4.11
监测单位应配合风险管理机构检查下列内容:
1
监测单位资质、监测人员的资格;
2
采用仪器、设备的检定报告、校准记录;
3
监测手段和方法是否与经过批准的监测方案一致。
4
监测报告提供的及时性,报告对监测数据分析是否准确、全
面。
6.5 竣工后风险管理
6.5.1
工程完工后,应将项目从勘察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整个过程
的质量检查情况、质量缺陷追踪情况进行汇总评价,形成《项目竣
工风险评估报告》。25
6.5.2
《质量风险最终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汇总、
整改及销项质量缺陷汇总(整个过程中所有质量缺陷的整改情况及
其效果评价)、未销项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汇总及可能存
在隐患的说明、工程质量情况的总体评价等。
6.5.3 在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内,应对质量缺陷整改情况进行
跟踪及评价,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的风险检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
险等待期的过程检查不宜少于 4 次,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等待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
2
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等待期内的维修记录。
6.5.4 在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内,如参建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
不力,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对于存在争
议的工程质量缺陷,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工程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鉴定后处理。争议沟通过程及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归档。并应
积极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解决质量投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6.5.5 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的过程检查工作内容:
1
对前期未销项的风险点保持持续跟踪;
2
调查使用者关于建筑质量缺陷问题的反馈、投诉等;
3
对建筑质量缺陷及其维修记录的调查,识别和分析潜在缺
陷风险;
4 其他为进一步识别风险可能需要进行的检测验证。
6.5.6 住宅工程风险管理需要的文件包括:
1
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等;
2
保险公司和建设单位发放的保险须知和使用维护资料;
3
物业维修记录和质量投诉记录;
4
关于质量缺陷的调查。
6.5.7 在保险理赔责任生效前三个月,应对住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
实地复查至少一次,汇总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开始前暴露的质26
量问题,并出具《质量风险复查评估报告》。
6.5.8
《质量风险复查评估报告》内容应包含下列内容:
1
跟踪复核竣工遗留质量风险问题情况;
2
现场察看存在的质量缺陷,分析判别产生原因;
3
质量缺陷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4
判断用户是否正常使用住宅工程和建筑产品等。
6.5.9 复查检查方式可采取现场公共区域实体检查、仪器检测、用
户问卷调查及调阅物业维修记录、查看沉降观测记录、调查使用者
关于建筑质量缺陷问题的反馈、投诉等方法开展。
6.5.10
《复查风险评估报告》将作为最终风险评估报告的补充文件。
6.5.11
对《复查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到的质量缺陷或损坏,建设单
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对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满足规范要
求的项目,列入保险除外责任。
6.5.12 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等待期结束前,建设单位、保险公司
和风险管理机构应共同核查、确认以下内容:
1
住宅工程缺陷保险等待期发生的质量缺陷及整改情况;
2
应整改而未整改的质量潜在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
6.6 风险管理的报告体系
6.6.1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风险管理应按项目实施进程分
阶段、分专业、按保单内容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6.6.2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含如下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地址、平面总图、建筑规模;
2
参建企业、主承保保险公司;
3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风险管理机构介入日期
和介入时项目的进程;27
4 风险评估的内容。
6.6.3 住宅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体系采用的现场检查记录(C1、
C2)和风险评估报告(R0、R1、R2、R3)应符合表 6.6.3 的规定。
表 6.6.3
住宅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体系
序号
阶段
报告名称
检查基本内容
1
勘察
设计
阶段
R1
初步风险
评估报告
1)初步设计方案风险识别分析;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识别分析;
3)工程概算风险识别分析;
4)初步质量潜在风险综合评估。
施工
准备
阶段
1)勘察设计文件风险识别分析;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识别分析;
3)参建各方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核查;
4)工程造价风险识别分析;
5)项目实施主要风险预评估。
2
施工
阶段
C1
施工现场
检查记录
R2 过程风险
评估报告
1)参建单位质量管理风险识别分析;
2)设计变更、洽商等环节的跟踪及风险识别分析;
3)现场检查情况汇总;
4)整改及销项、未销项问题汇总;
5)施工阶段风险管理效果;
6)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情况总体评价;
7)分户验收的记录、结论和整改情况。
3
复查
阶段
C2 回访现场
检查记录
R3 复查风险
评估报告
1)竣工遗留质量问题的跟踪复核;
2)调查物业维修记录;
3)物业使用人访谈;
4)已出现质量缺陷的处理效果检查;
5)遗留质量缺陷的解决情况;
6)建设单位编制的用户建筑产品使用说明书。28
7 风险技术资料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设置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分发、接收、传递等管理
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和安全。
7.1.2
实体档案管理包括实体文档管理和电子文档管理。
7.1.3
实体文档管理应装订成册并按类型立卷,填好案卷目录。
7.1.4
电子文档管理应目录清晰、格式统一,特殊格式的电子文档
应有相应的读取软件及说明文件保存,项目结束后,应物理归档,
并设置机读目录。
7.1.5
需要归档的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文件;
2
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3
内部作业的风险分析资料;
4
外部沟通协调资料,包括会议纪要、质量风险回复单、专题
技术风险分析等;
5
过程检查中风险验证所需的质量检测资料;
6
现场查勘的影像资料;
7
过程风险评估报告;
8
风险评估报告;
9
缺陷风险清单;
10
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等待期的物业维修及质量投诉记
录;
11
其他收集到的项目信息和资料文件。
7.1.6 风险管理资料及各单位报审资料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29
或损毁、丢失。
7.1.7 项目风险管理资料份数应根据发放单位需要留存,收文单位
应为原件。
7.1.8 实体档案管理的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保险责任期限另加两年时
间,档案销毁前应报保险公司核准。
7.2 资料归档标准
7.2.1 文本以打印为主,幅面 A4 手工书写必须用不褪色蓝黑或碳
素墨水。
7.2.2
《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及各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应符合附
件要求格式,内容应全面,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7.2.3 表格统一采用本标准所附表样,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符
合本标准要求,并归类,同类表格排一个顺序号。
7.2.4 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卷内资料均应排序,每卷内均应填写
卷内目录,便于清晰检索。
7.2.5 归档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必须真实、准确,与
工程实际相符合。
7.2.6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2.7 归档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
纸张。
7.3 信息化管理
7.3.1 风险管理宜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
员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跟踪与记录、资料收集与管理以及30
信息传输与共享。
7.3.2
信息化管理应保障信息安全,满足保密协议条款的要求。
7.3.3
风险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点是信息化管理的最重要的基本元素,
风险点应有明确的分类编码以便于数据统计和分析,风险分类编码
应符合相关规定。
7.3.4 信息化管理,应尽可能合理建立并使用信息平台进行风险管
理和后续理赔管控的全流程,具体内容应体现多方主体在投保工程
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全过程的参与和作用。
7.3.5 基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及相关信息的整理和跟踪,后续
可对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如:
1
项目的投保情况和分布;
2
多方主体的执行情况,如施工单位出现不同风险问题的情况、
施工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等;
3 理赔过程中出损频率最高或损失金额最高的原因或部位,出
损时间分布等;
4 其他统计角度。
数据引用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04-25/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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